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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居民养老保险扶贫政策

2020-01-21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语音播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人社部门把社保扶贫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扶贫各项工作。2019年,配合相关部门对1.4万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额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418万元;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

我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3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60元。重度残疾人可提前5年申请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

我市户籍的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3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60元。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优惠政策

我市户籍的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特困人员,年满60周岁,都可以申请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优惠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大龄居民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优惠政策

政府对65周岁以上的大龄居民给予待遇优惠,年满65周岁的次月起可以增加5元养老金,年满75周岁的次月增加10元养老金。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年,也是任务最重的一年,市人社局将继续加强与财政和扶贫办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精准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认真落实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待遇发放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扶贫报表,确保扶贫工作不走过场,将政策优惠落实到每位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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