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7270/2019-290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19-03-19 |
| 索引号: | 113705000045057270/2019-2901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 文件编号: | |
| 成文日期: | 2019-03-19 |
语音播报
● 审批范围:
东营市辖区内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申请、补发和换发)业务 。
●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首次申领: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可申请办理普通护照。
换、补发: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的其他情形。
● 申请材料:
1.1申请因私普通护照,应提交下列材料:
a)现场免费照相;
b)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c)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件;
d)不满十六周岁的,应由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
e)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护照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f)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1.2 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前款所述情形而申请换发护照的,除提交前款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
a)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b)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1.3普通护照申请补发时,除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
a)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b)普通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c)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1.4申请人应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 收费标准和依据:
收费标准:工本费120元/证,加注20元/项次。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字
〔2019〕914号
●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注:对需要调查核实的申请,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 办理流程:
1.申请
到东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大厅提出申请。
地址:东营市东城金盾路1号
电话:0546-7175305 7175307
也可通过互联网、微信平台提出申请。
2.受理
面见申请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予以受理。
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
不能当场补正的,发放一次告知清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3.审核
对申请事由、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4.审批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按照相关权限制作证件,并核发证件(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调查时间不包含在内)。
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批准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发证
① 24小时自助发证机发证
② 窗口发证或邮寄发证
● 咨询查询电话:
出入境窗口:0546-7175305 7175307
● 投诉举报电话:96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