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口计生委公开承诺
重点工作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为民办的十件便民实事建设项目 计划生育家庭幸福指导站建设项目 推进措施 1、完善阵地建设。加强阵地设施建设,建好计生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完善配套设施,为育龄群众提供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检查、咨询及药具服务。 2、加强督导调度。把项目建设纳入年度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建设标准,分级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督导县(区)、乡(镇)两级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项目的具体规划,落实好相应的配套资金,确保年初确定的30个班子、队伍、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好但经济相对薄弱的村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 :2008年12月底。
服务事项
(一)承诺内容 1、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自收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表》;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材料之日起5日内审批完毕。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组织专家评审后,5日内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后审批完毕。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校验一次,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校验手续。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校验。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变更。自收到规定全部材料之日起5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并变更完毕。 (5)《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办理。自收到规定全部材料之日起组织考试,对成绩合格人员5日内办理完毕。 (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校验。《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校验。自收到规定全部材料之日起5日内校验完毕。 2、服务咨询事项: (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实行免费发放。凡符合规定,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理或审批的当场办结。对于证明材料不全的,一次告知应补充的材料,第二次办结,决不能让群众跑“第三趟”。 (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提供服务的范围包括发放避孕药具、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终止妊娠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 (3)推行“阳光政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把群众关心的生育、奖励、技术服务免费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限,以及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一律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注意保护群众个人隐私。 (4)建设“诚信政府”,依法足额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扶持、保障、救助政策。 (5)通过行风热线、网上民生等渠道,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违诺责任 对接到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举报、指控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处罚。 监督电话:8319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