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动态 两会议程 两会人事 最新公告 图片报道 两会文件 议案提案 两会访谈 两会知识
首页 > 政务 > 专题专栏 > “两会”专题 > 最新公告
东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
2007-1-25         来源: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1月1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除此以外,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不是市五届人大代表的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一)市委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二)市纪委1名副书记;
   (三)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四)不是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市人民政府其它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名单);
   (五)市中级人民法院1名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
   (六)胜利石油管理局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胜利石油管理局办公室提出名单);
   (七)市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
   (八)大会副秘书长和大会秘书处各组主要负责人;
   (九)出席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十)县区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


版权所有:东营市人民政府 主办: 东营市人大、市政协、市信息产业局
联系电话:0546-8088297 邮件地址:webmaster@dongying.gov.cn  鲁ICP备0502180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