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营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档案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责任单位: 为确保全面完成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根据市政府督查办《关于对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经市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创优档案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责任单位所提交的档案资料要完整、准确、有说服力。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市创优办档案材料组,尽量提供原件。一份由各责任单位留存备查,原件单独建档。涉及到下属单位的,督查下属单位建立相应的档案。 二、各责任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要以得分点为单元。每份档案资料都要在其左上角用铅笔统一标注编码,每个得分点的资料单独建立档案盒。编码是该材料所对应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中得分点的编码,如<5.2.1>等。同时,要提交按得分点顺序排列的本单位提供的所有创优档案资料的总目录。 三、除本分工表所列资料外,各责任单位如有其他能起到说明和佐证作用的资料,请一并提供。 四、所提交档案资料的时间跨度除单独要求的以外,一般为2006年度至2007年度。除特殊规定外,所有需要提供的资料于2008年6月30前提交到市创优办档案材料组。 五、各责任单位要做好有关现场项目的整治达标工作,提供的验收现场的档案资料要与检查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市创优办档案材料组。同时,从5月份开始到创优验收结束,每月25日前请将档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创优办档案材料组。 联系电话:8335919 8336519 附:东营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档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东营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档案工作任务分解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