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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管理的决议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8-8-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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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管理的决议
(2008年8月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东营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在国有土地的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国土资源的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及时解决了许多违法使用土地的问题,基本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需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国有土地管理使用中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依法加强国有土地管理,更好地推动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作出如下决议:
    一、要从加快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国有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随着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深入推进,经济发展与土地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虽然我市土地资源丰富,但由于多头管理、违法违规使用等问题,开发潜力和优势发挥受到严重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进程。依法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要从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国有土地管理使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引起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依法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市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依法加强对国有土地的管理使用。要针对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国有土地清理力度。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批准文件的规定开发利用的土地;撂荒或者闲置超过法定期限的土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的土地;不按合同约定或者文件规定缴纳租金或者承包费的农用土地;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文件规定,擅自出租、发包或者转租、转包的农用土地;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的土地;因其他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要依法予以规范、收回。对违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越权对外租赁的国有土地,要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妥善处理。对“插花地”等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规范、合理利用、维护稳定”的原则,认真分析研究,逐步加以解决。同时,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国有土地管理使用办法,对管理权限、责任主体、审批程序、合同期限、法律责任、标准文本等作出统一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规范,有序运作。真正做到珍惜和利用好土地资源,有效保障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需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市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加强国有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尤其是要依法规范全市国有农用土地、未利用土地的出租、发包工作。对全市国有土地的清理,要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违法问责制,做到恪尽职守,依法行政,切实抓好决议事项的落实。市政府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国土资源的合法有序利用,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


 

信息来源:东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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