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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法: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8-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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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王雷鸣 张旭东)国务院部门规章能否设定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法制定中的热门话题之一。27日通过的行政许可法没有赋予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

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据介绍,国务院提请审议的行政许可法草案,也未赋予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进行审议时,有的委员建议增加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在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决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是经过认真研究的,主要的考虑是各部门不宜自我授权,为本部门或本系统设定和扩大权力。至于各部门已经发布的确需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在本法施行后,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发布决定予以确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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