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油区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油区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草拟全市油区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油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区油区办的工作,协助管理县区油区办领导干部。 (三)制定全市油区综合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协调处理油区工农关系;负责对油田钻井工程地方服务工作实行全程服务;检查指导油田勘探、开发、施工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五)负责办理油田在物探、供电、通讯线路施工、油田油气水管线(直径377mm及以下)铺设等方面临时用地管理和经济赔偿等事项。 (六)负责统一组织和管理全市落地原油回收、净化、调拨、结算;办理辖区内石油油品、油料、油田生产建设性废旧物资和专用器材外运准运手续。 (七)负责研究制定油田边远单井、零星油气区块及油田难动用储量开发、管理意见和建议;对油田移交地方的边远单井实施统一管理;组织与油田联合开发零星油气区块及难动用储量。 (八)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油区秩序综合治理。负责取缔油区内非法建设的小土炼油、小化工、小轧钢和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查处私接乱接油田气、电、水行为;查处非法外运油品、油料和油田物资器材行为;查处在油气主管线上的违章建筑;查处非法利用油田资源进行变相生产、变型加工的行为。 (九)监督管理油区系统财务工作,按规定收缴油区管理规费,提出落地原油价格调整建议。 (十)负责全市油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对油区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油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析全市油区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 (二)负责起草、修改各类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及有关文字材料,承办本办的文印工作。 (三)负责协调组织日常工作和重大活动,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呈工作。 (四)负责本办的行政事务管理,生活后勤、固定资产和车辆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办机关文件收发、传阅和报刊资料的征订和收发工作。 (六)负责信息搜集、整理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七)负责做好本办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检查督办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八)负责本办的考勤、值班安排和环境卫生工作。 (九)负责本办的女工及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十)负责本办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本办机关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编制油区系统财务规划、计划(含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 (二)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三)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资产和财务工作; (四)负责提出调整落地原油价格的建议; (五)按规定收缴油区管理规费; (六)指导各县区油区办财务工作; (七)负责油区系统财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综合管理科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油区落地原油回收管理计划。 (二)拟订加强落地原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提出油田边远单井、零星油气区块及油田难动用储量开发、管理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全市落地原油回收队、净化站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落地原油的回收、调拨、审批、统计工作。 (六)负责对油田移交地方的边远单井进行统一管理。 (七)组织与油田联合开发零星油气区块及难动用储量。 (八)搞好落地原油预算产量交接。 (九)负责落地原油《准运证》的办理工作和清罐原油现场的勘查及《准运证》的办理工作。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农科工作职责 (一)坚持油地共同发展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油区管理法规、政策。 (二)协调处理全市油区工农关系,做到既保证油田正常生产施工,又维护好群众合法利益。 (三)为油田钻井工程搞好协调服务。 (四)加强与油田有关单位工农机构的联系,指导县区油区办工农科开展工作。 (五)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 (六)组织工农工作人员培训,掌握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工作素质。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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