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主管中心城区的城市建设、市政设施管理和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工程年度计划;负责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综合管理中心城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负责中心城区防洪排涝工作;具体承担现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和管理任务。 具体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2、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管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工作。 4、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中心城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5、负责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会同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工商等有关部门管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 6、负责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占用城市绿地和伐移树木审批管理,城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环境艺术作品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指导中心城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 7、负责中心城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9、负责本单位及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