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
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
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出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讲政治、顾大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平稳。
《通知》强调,要落实免费治疗政策。加强对患病婴幼儿特别是农村患病婴幼儿的筛查。对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婴幼儿给予免费检查、治疗,务求使患病婴幼儿尽快恢复健康。免费治疗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预拨垫支。
要对奶制品进行全面检查。在对婴幼儿奶粉专项检查基础上,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各种奶制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奶制品,生产企业应主动召回,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全部下架、召回和封存,并全过程监管,防止被不法分子转移、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企业负责按照原销售价格给予退货,并如实登记,退货损失由生产企业承担。对合格的奶制品,允许继续销售。
各级要组织质监、经贸、畜牧、工商等部门对奶制品行业开展全面整顿。
要确保奶制品质量安全。质监、检验检疫部门要向所有奶制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管人员,监督企业对进厂原料奶质量和各生产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对每一批出厂成品进行严格检验,对进出口奶制品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制度,确保所有奶制品符合质量标准。
要保证奶制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查出的奶制品质量安全问题,公安、质监、畜牧等部门要彻底查明原因,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对负有责任的企业、监管部门和政府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相关信息,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要加大对奶农和奶制品生产企业的宣传力度,增强奶农和奶制品生产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奶制品退货、患病婴幼儿筛查救治、原奶收购等重点环节的稳定工作,确保有序开展。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