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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3日市司法局上线情况反馈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8-4-15 15:0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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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反映的主要问题

部 门 处 理 与 答 复 情 况

1

东城禹先生建议改善市公证处办公条件的问题。

下线后,根据局领导安排,工作人员马上与禹先生取得了联系。就禹先生提出的改善市公证处办公条件的建议,该局非常感谢,虚心接受。目前我市的公证员队伍属于公务员编制,办公经费全由市财政列支。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争取市领导重视和市财政支持,尽最大限度地改善市公证处的办公条件,并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证质量和效率,擦亮司法行政机关这一“窗口”。

2

东城张女士就与用工单位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现被辞退,请求帮助的问题。

下线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有关同志及时与家住东城的女士取得了联系,并安排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的杨秀强律师热情接待了她。据她反映:200611月份她与山东俊富无纺布厂签订用工合同,20082月份,厂方以2年合同期限到期为由与她解除用工合同,而她说当时合同期限未填,杨律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她作了详细解释,并提出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仲裁,必要时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3

居镇司先生就车辆质量问题导致严重交通事故,请求法律援助的问题。

经查, 20051011日,司维海驾驶五征农用三轮车在莱州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其本人高位截瘫,莱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司维海因超载和违章驾驶处置不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就司维海的法律援助请求,东营区司法局的同志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释,并委托律师为其写了起诉状。司维海妻子拿着起诉状到车辆销售地垦利县法院要求立案,但因诉讼时效和有关证据问题,垦利县法院没有立案。因该案情况复杂,证据缺乏,司法行政机关所能提供的法律援助不能满足司维海的要求。

信息来源:行风热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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