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科技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几年来,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团结协作,扎实工作,大胆创新,无私奉献,为促进全市科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根据《东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东科协〔2001〕12号),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决定,评选表彰第四届东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评选名额
(一)推荐范围
我市工业、农业、科技、卫生、教育等战线上从事自然科学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评选东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40名。
二、推荐条件
东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职业道德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中,为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做出显著成绩;
2、在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3、在科学技术开发与应用,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咨询与服务,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做出较大贡献,并在近三年获得东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技创新奖;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总结积累和创造了有重要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方法,取得优异教育教学成绩;
5、在医疗卫生事业中做出突出成绩,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较高的威信和良好的影响;
6、有重要发明或者专利,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各县区人事局、科技局、科协,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好候选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并确定推荐顺序后上报。每个县区推荐10名候选人,每个市级学会推荐1名候选人,市直有关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
(二)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将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推荐、申报的候选对象进行审查,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领导及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
(四)评审结果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当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表彰奖励
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授予获奖者“东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并分别颁发奖牌、证书。
五、材料报送
凡被推荐为候选人的,由所在单位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及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各一式三份,逐级审核盖章后,与电子稿一并于2008年8月5日前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表格可到东营公众科技网下载,网址:
http://dykexie.dongying.gov.cn/
联系人:崔华箴、曲学勇
地址:市委B楼413房间
联系电话:8331476 8381858
电子信箱:dyskx@163.com
附件:1、第四届东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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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东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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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事局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东营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