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委托,对东营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YZCZ2008-108#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计划投资1254.4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六个包,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六个分包进行响应,但不得对其中的一个分包分解后响应。本项目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一)A包:护栏水泥混凝土底座,11470米,计划投资126.18万元人民币;
(二)B包:护栏水泥混凝土底座,12072米,计划投资132.80万元人民币
(三)C包:高强度钢质喷涂护栏,11470米,计划投资290.86万元人民币;
(四)D包:高强度钢质喷涂护栏,12072米,计划投资304.90万元人民币;
(五)E包:交通标志牌,231套,计划投资321.34万元人民币;
(六)F包:热熔交通标线35604平方米,计划投资78.32万;
四、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报名要求
报名A、B包的供应商注册资本必须在100万元(含以上),报名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叁级(含)资质以上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报名C、D包的供应商注册资本必须在1000万元(含以上),报名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检验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报名E、F包的供应商注册资本必须在200万元(含以上),报名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08月01日、02日、03日、04日、0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投标人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府前街75号大众报社四楼405室)报名,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树帜 孙春迎
手 机:13181970376 13220505123
电 话:0546-8333557 传 真:0546-8319669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
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