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滨海产业项目区西区供水工程(一期)
玻璃钢管采购补充公告
采购人名称:广饶县滨海产业项目区建设指挥部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饶县滨海产业项目区西区供水工程(一期)玻璃钢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08年5月27日
补充内容:
原招标公告第四自然段:“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08年5月28日至6月3日,每日8:30-11:30和14:00-17:30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相应身份证;必须提供2007年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企业的授权书或合同书。”补充为“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08年5月28日至6月4日,每日8:30-11:30和14:00-17:30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相应身份证;必须提供2007年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玻璃钢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企业的授权书或合同书。”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08年6月2日
项目联系人:刘军
联系电话:0546-8309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