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滨海产业项目区西区供水工程(一期)
玻璃钢管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广饶县滨海产业项目区建设指挥部委托,现对广饶县滨海产业项目区西区供水工程(一期)玻璃钢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广饶县滨海产业项目区西区供水工程(一期)位于广饶县境内。本次采购招标范围内计划采购DN600玻璃钢管材8920米,计划投资446万元。共分两个分包,其中A包计划采购DN600玻璃钢管材4460米,计划投资223万元;B包计划采购DN600玻璃钢管材4460米,计划投资223万元。本项目年度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管材质量达到CECS129:2004《埋地给水排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规定要求。本项目计划供货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7月20日。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是玻璃钢管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销售代理商,生产企业注册资金需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企业的授权证明,注册资金需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一个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08年5月28日至6月3日,每日8:30-11:30和14:00-17:30到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相应身份证;必须提供2007年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必须出具生产企业的授权书或合同书。
以上证件都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1、时间:2008年5月28日-6月3日 8:30~17:30。
2、地点: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沂河路45号)。
3、费用: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
招 标 人:广饶县滨海产业项目区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人: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45号
联 系 人:刘 军
联系电话: 0546~8309198
监督单位:广饶县采购办
广饶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