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大气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YZCZ2008-4#
二、招标项目名称: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环境保护局,计划投资504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可对整个包进行响应,但不得对本项目分解后响应。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四、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的条件如下: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设备(包括:荧光SO2、化学发光NOX分析仪、气体滤光CO分析仪、紫外吸收O3、PM10颗粒物监测仪、零空气系统、动态校准仪)的生产厂家或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代理证明原件)或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商(授权书原件)或是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商(授权书原件)。
(三)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施和人员)。
(四)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原始证件(包括: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1月30日、31日、2月1日、2日、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投标人到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黄先生
电 话:0546-8329416/15315068059/15305069057
传 真:0546-8329416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25号天平之家南一楼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