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作为国家考试制度,其代表着国家意志,行使学历认定和检验职能,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开考专业:目前开考95个专业,其中高教自考83个专业、中小学教师自考12个专业。
高教自考43个专科:财税、金融、国际贸易、餐饮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饭店管理、律师、法律、社会工作与管理、行政管理、公安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教育管理、秘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朝鲜语、公共关系、新闻学、服装艺术设计、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机电一体化、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房屋建筑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医学(05年10月停考)、护理学、中医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卫生事业管理、外贸英语、金融管理、商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企业管理。
高教自考40个本科:财税、金融、国际贸易、餐饮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经济法学、行政管理学、广告学、音乐教育、机电一体化工程、计算机及应用、电子工程、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建筑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护理学、设计艺术、商务管理、法律、律师、公安管理、学前教育、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秘书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新闻学、商务英语、调查与分析、企业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
中小学教师自考11个本科: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教育学、教育技术,1个专科:小学教育。
根据社会教育需求自学考试将不断开考新的专业,各专业的考试科目可查询《山东省专业考试计划手册》,也可通过有关自考网站查询。需要注意,科目学分后面有括号并添有数字的,说明该科目除笔试外,还须报考实践考试。每次考试开考科目详见《报考简章》。
二、报考要求:
参加自学考试的人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除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但报考本科专业者,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但护理学(专、本)、中医护理学(专)、药学(专)、中药学(专)、公安(专、本)等专业,必须是在职医务或公安人员报名。
三、考试时间:目前山东实行一年4考,安排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每次考试安排2天,一般在星期六、星期天,考试时间一般为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四、报名时间:4月份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18-24日;10月份的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当年的6月18-24日;1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前一年的12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星期天,7月份考试的报名时间为当年5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天。毕业与实践环节考核每年组织两次,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核(答辩)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
五、报考手续:
第一次报考的考生需要在4月和10月考试对应的报名时间报名,考生本人须携带身份证、现场照相并办理准考证(中行借记卡)。办理了准考证者(“老考生”)在每次考试对应的报名时间均可报考。考生一般每次最多报考4门。
六、收费标准:
4月、10月考试收费标准:32元/科;1月、7月考试收费标准:40元/科。
七、自考教材订购:
为防止考生用错教材,保护知识产权,自学考试实行在报名现场预定教材的政策,目前每科教材预定费30元,多退少补。考生只能在6月和12月18日-24日报名时预订。
八、考试科目安排:
4月、10月考试的科目(包括顺序安排)相对固定,基本每年都一样。一般专业4月和10月都会安排所有科目的考试。1月和7月的考试科目分别根据10月考试科目和4月考试科目考试情况安排,主要安排公共科目,个别专业也安排少量专业科目。考生在每次报名时要科学安排,建议考生在4月、10月以专业科目考试为主,把公共科目尽量安排在1月、7月考试。
九、考试通知单的领取:
考生需要在每次考试前1周左右到报名点领取考试通知单,第一次报名的考生同时领取准考证。
十、考试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必须遵守国家关于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通迅工具入场。考生入场须三证齐全(准考证、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能交卷。
十一、成绩公布:
自学考试笔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达到60分就算通过,市自考办会通过成绩册(在报名点)、东营教育信息网等方式公布成绩(一般在考试后1个半月左右),考生一般在成绩公布两周后到报名点领取单科合格证书。
十二、毕业证书申办:凡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实践科目及本科、部分专科的毕业考核)合格者才能申请毕业,每年办理毕业手续两次,一般在6月上旬、12月上旬,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全部《合格科目证书》到各县区自考办或市直报名点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公安管理专业一式三份)、《毕业生档案袋》等材料,由考生本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然后由考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考办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并将《毕业生登记表》、《合格科目证书》等材料报市自考办。经市自考办初审后,转省考办审核,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市自考办通知考生。一般在3个月后(4月初和10月初)发放毕业证书。毕业证由国家考试中心统一印制,有考生的照片和身份证号等内容,加盖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的印章。一般在半年后,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自考网站http://oaw.neea.edu.cn/selfinfo/index.jsp查询到证书。
十三、转考手续办理:
1、省际间转考考生可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并由当地考办开具省际转考证明。考生持证明信到转入省、市、自治区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已合格的课程遵从转入省份的免考顶替原则。2、省内转考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市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并由市自考办开具省内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证明到转入市地考办办理考藉档案转入手续。己合格课程遵从本省统一的免考顶替原则。
十四、课程免考手续办理:考生要在申办毕业证书的同时办理课程免考手续,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附后)办理,凡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合格成绩,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十五、学士学位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主考高校学位委员会授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条件的,还可由主考高校授予相应学位。目前规定,自考本科毕业考生在本科段平均成绩65分以上(符合免考规定的科目不计算平均分数)、论文成绩良好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就可报考学位外语考试(只有一次机会),一般在8月份考试。12月份毕业者须报来年(6月份毕业者须报当年或来年)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8日至24日。英语专业可报考日语,其它专业报考英语。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者一般于12月上旬到市自考办办理学位申请手续。需要注意,如果申请山东大学的学位,有关政策不尽相同。
十六、实行学分制的四个本科专业:经济法学、市场营销、护理学、教育管理,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设置分为专业核心课程、选考课程和毕业论文。
①专业核心课程为必考课程;选考课程计算学分,选考范围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独立本科段、本科段、基础科段专业开考的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可以按《山东省高教自考课程免考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免考,选考课程不能免考。
②原考试计划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仍然有效,与专业核心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即取得相应专业核心课程的学分,其他课程即取得选考课程的学分。
③非学历证书计算选考课学分的规定:a、大学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计算选考课学分14学分;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2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可计算选考课7学分;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可计算选考课14学分。 b、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可计算选考课4学分;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可计算选考课6学分(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除原来的免试规定外,可免考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凡获得NCRE二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凡获得NCRE三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可计算选考课4学分。以上各种证书只计算一次学分,不能重复计算。
④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申请学位等其他事项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七、学历与资格证书衔接的自学考试: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制度”,搞好职业资格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互衔接,省考办相继推出了学历与资格证书衔接的多种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餐饮管理(专、本科)专业和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本科段)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本科段)及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和调查与分析师证书考试等。资格证书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1月,其他学历考试课程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时间一致。取得资格证书考试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在自学考试本专业中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十八、关于点考事宜:报考专业已停考而未能毕业的考生可对停考的科目“点考”,考试科目为停考专业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省考办确定,报名具体要求请查询东营教育信息网。
十九、网络助学:华夏大地学习卡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山东自学考试办公室与华夏大地教育网为方便广大自学考生学习共同推出的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延伸。华夏大地学习卡是一种储值卡,拥有此种学习卡就可以在华夏大地教育网上进行学习,学习内容涵盖了财经类、英语类、计算机类、法律类等近300门专业课程和全部公共课的辅导。全部课程均由北京各大高校具有多年自考教学经验的教授和专家授课辅导,动画演示、视频讲解、文字说明组成网络课程。我市考生若需要参加网络助学,可在报名时到点各报名点参照《网络助学报名简章》购买学习卡,也可直接与市自考办联系。
二十、东营市自学考试报名机构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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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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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自考办 |
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23号 |
257091 |
8339269 833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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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自考办 |
东营区淄博路118号 |
257000 |
822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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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自考办 |
河口区海宁路育英街中段 |
257200 |
365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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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自考办 |
垦利县振兴路26号 |
257500 |
2523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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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自考办 |
利津县利二路南端东首县教育局 |
257400 |
5621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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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自考办 |
广饶县城东新区红旗路 |
257300 |
644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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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成教处 |
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27号 |
257091 |
806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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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中专部 |
东营市东城胶州路21号 |
257091 |
8308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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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王职业学院 |
广饶县大王镇 |
257335 |
688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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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政治部 |
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2号 |
257091 |
8339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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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法规教育科 |
东营市东城胶州路北首 |
257091 |
8326645 |
二十一、东营市自学考试报考信息及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dyj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