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1、租房暂住人员如何办理暂住证
(1)所属派出所或警务室初具的住址证明;
(2)租房合同或协议;
(3)需办证人员身份证;
(4)近期一寸照片3张;
(5)14-49周岁的妇女,需出具原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同租(住)一处的暂住人员持一份证明材料的,需要出具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居委会证明。
2、买房暂住人员如何办理暂住证
(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2)需办证人员身份证;
(3)近期一寸照片3张;
(4)14-49周岁的妇女,需出具原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同租(住)一处的暂住人员持一份证明材料的,需要出具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居委会证明。
3、暂住单位内部人员如何办理暂住证
(1)单位证明(注明确系本单位职工及暂住地祥址);
(2)需办证人员身份证;
(3)近期一寸照片3张;
(4)14-49周岁的妇女,需出具原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暂住证到期换证如何办理
(1)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延续到期暂住证需重新换证。项目无变动者,持原暂住证及两张近期一寸照片当场办理;项目变更者,持原暂住证及两张近期一寸照片及所需变更项目证明材料当场办理。如果地址变更,持所属派出所或警务室初具的住址证明、租房合同或协议,或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当场办理;单位变更者持单位证明等。
(2)暂住证超过有效期1年的,须持原暂住证按按照办理新暂住证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