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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评选2006年度“文明市民”和“文明新事”的通知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2-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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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评选2006年度“文明市民”和“文明新事”的通知

 东文明委[2006]15号

各县区文明委,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努力推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谐社会氛围的形成,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6年度“文明市民”、“文明新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文明市民”的评选范围和条件:凡2006年度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学生、城镇居民及其他劳动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评选:
    1、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在推进社会公德建设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有高昂的劳动热情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
    3、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坚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家庭美德建设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4、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推进文明东营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扶贫帮困、社区建设、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的;
    6、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7、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在各条战线创出不平凡事迹,成为市民群众的典范和楷模,树立了新时期东营人新形象的;
    8、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
    (二)“文明新事”的评选范围和条件:围绕“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产生重大影响,并对弘扬社会新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产生推动作用的新事件、新风尚”这一总体要求,重点突出2006年度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无私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移风易俗、勤政廉洁、秉公办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例和认真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对改善投资软环境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事例,以及在教育、科技、文体、卫生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先进事迹。
    二、评选步骤及方法
    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群众投票评选、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评选时间从2006年12月至2006年4月,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由市文明委向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印发评选通知,组织动员各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积极推荐文明市民和新事。同时,在东营日报、市电台、东营电视台、东营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活动启事及评选推荐热线电话,发动社会各界踊跃参加推荐评选。
    2、集中推介宣传阶段(2007年1月-2月):东营日报、市电台、东营政府网分别开辟“关注‘文明市民、文明新事’评选”专栏、专题,东营电视台推出大型系列报道《榜样在我身边》,大力宣传各级各单位及广大市民推荐的文明市民事迹和文明新事。
市文明办随时对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市民推荐的市民和新事进行初选,送报社、电台、电视台进行挖掘采访报道,宣传其先进事迹。
    3、群众投票、评审阶段(2007年3月):评选委员会根据各初选文明市民和新事的先进事迹和社会反响情况,评出适当数量的“文明市民”和“文明新事”,并从中筛选20名候选“十佳文明市民”和20件侯选“十佳文明新事”,将其主要事迹刊登在东营日报和东营政府网站上,广大市民进行投票或点击参评。评选委员根据市民投票以及相关考察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十佳文明市民”和“十佳文明新事”当选者。
    4、表彰奖励阶段(2007年4月):评选结果揭晓后,全市举办大型颁奖晚会,对当选的“文明市民”和“文明新事”进行表彰,市文明委授予其 “东营市十佳文明市民”、“东营市十佳文明新事”和“东营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本次活动设参与奖,对热心参与的市民予以表彰奖励。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文明市民”、“文明新事”评选活动,是我市加强市民教育、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广大市民,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各新闻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评选活动,保障热线电话畅通,方便市民参评。
  2、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和标准,不弄虚作假,确保评选活动严肃、公正。要重点评选在一线和基层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影响广泛,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要注意推荐的代表性和示范性,使推荐的先进典型能够代表各阶层群众,让各行各业都有自己学习的榜样。
    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报文明市民、文明新事推荐表(附后),并写出先进典型的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便于新闻单位刊登和市民了解掌握情况。各新闻单位要抓好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文明市民和新事,及时报道评选工作的动态、经验、方法等有关情况。各县区要组织所属新闻单位与市里互动,及时宣传本区域内涌现出的文明市民和新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1、2006年度文明市民推荐表点击下载
 
                2、2006年度文明新事推荐表点击下载
 

                                                                             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06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东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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