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了解到,“十五”期间,国家将重点组织实施12大高技术建设工程,推动发展20个战略性重点领域。根据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国家财力、物力和科技实力等因素,通过集中部分国家经济资源和科技资源,重点突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高技术产业的整体发展,增强综合国力。 重点建设的12大高技术工程包括: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数字高清晰度电视(HDTV)系统、第三代数字移动通信系统、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系统、高速铁路工程、新型涡扇喷气支线飞机、生物技术产业工程、现代农业高技术示范工程、煤液化制油工程、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设计制造工程、洁净煤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核心,以抢占市场和扩大长期内需为目标的20个高技术重点领域有: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系统及产品、数字化电子产品、新型元器件、创新药物、现代中药、微电子和光电子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网络化制造工程、工业自动化、数控系统及其装备、智能交通系统、先进环保产业、先进电池、清洁燃料汽车、小卫星、卫星应用、膜技术应用产业等。 1999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起草的《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十五”计划由三个层次组成:一是由全国人大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二是在《纲要》之下,编制少数主要由政府组织落实的重点专项规划,以保障“十五”《纲要》的顺利实施;三是行业规划和地区规划,主要由各部门、各地区根据《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精神编制和审定。其中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单靠市场机制难以解决,确需政府进行干预的产业或领域编制的规划。按照该意见的要求,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科技教育、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化发展及西部开发等多个重点专项规划。 “ 十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目标是:力求在总量规模方面上一个新台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著提高,关联和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到2005年,力争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目前的约4%左右提高到6%左右;高技术产业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目前的约9%左右提高到16%左右;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工业制成品出口额的比重由目前的约15%左右提高到25%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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