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体 | 繁体 | 市民邮箱 | 站内搜索
首页 | 走进东营 | 政务 | 经济 | 投资 | 生活 | 科教 | 旅游 | 市民心声 | 在线服务 | 电子报刊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 > 投资服务 > 资质审核
省内枪支运输许可审批办理《枪支运输许可证》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0-30 浏览次数:
【字体: 小字

一、 办理条件范围:
经市局治安支队依法批准配备和运输的枪支。
二、 办事程序:
(1)材料审核;(2)审批发证。
三、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四、 提交资料:
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运输路线、方式和相关申请须运输枪支的材料文件
五、 相关规定:
1、没有枪支运输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对没有枪支运输许可证件或者没有按照枪支运输许可证件的规定运输枪支的,应当扣留运输的枪支。
3、有专职的押运人员,驾驶、押运、搬运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过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同时,确定运输负责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4、承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技术规范要求,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封闭运输设备;
5、枪支、弹药必须依照规定分开运输,包装符合有关要求;
6、必须按运输许可证件上指定的路线、时间、方式运输;
7、运输途中须停留住宿的,必须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8、运输途中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时,应立即向发案地的公安机关报告;
9、运输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问题时,应及时报警,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解决。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相关信息:
【Email 推荐】 纠错
主办:东营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东营市信息产业局(市信息化办公室)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旧版
联系电话:0546-8088297 邮件地址:webmaster@dongying.gov.cn  鲁ICP备0502180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