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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维持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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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被授予以后,自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但在1993年以前提出的专利申请授权以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5年,到期后可以再续展3年。在专利权获得后的期限内,为维持专利权有效,专利权人有按专利年度缴纳年费的义务。
  1.专利年度的计算
  专利年度与自然年份是不同的。自然年份每年从1月1日起始,而专利年度无论是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都是从申请日算起。从申请日到下一年的相应日为第一年度,从所述相应日的次日到再下一年的申请日的相应日为第二年度,依次类推。例如,某申请的申请日为1990.1.7,那么:
  1990.1.7~1991.1.7 第一年度
  1991.1.8~1992.1.7 第二年度
  1992.1.8~1993.1.7 第三年度
  …… ……
   每一件专利申请,由于申请日不同,它们在同一时间所处的专利年度是不一样的。例如,若申请A的申请日为1986.5.3,申请B的申请为1988.3.4其年度与日期的对照如下表所示:
       申请A         申请B
  申请日   1986.5.3            1988.3.4
  第一年度 1986.5.3-1987.5.3 1988.3.4-1989.3.4
  第二年度 1987.5.4-1988.5.3 1989.3.5-1990.3.4
  第三年度 1988.5.4-1989.5.3 1990.3.5-1991.3.4
  …… …… ……
  2.年费的缴纳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授权当年起缴纳年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以后各专利年度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的最后一个月内预缴。由于专利年度是从申请日起算的,所以专利权人应当记住专利申请日,并在每个申请日的相应日以前一个月内预缴下一年度年费。
  专利权人应当特别注意公告日在某个专利年度的年末的情况,此时公告日(即计算缴纳当年年费的日期)可能已与预缴下一年度年费的时间重叠,或者非常接近。例如,某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为1992.7.5,若授权通知书的发文日为1993.1.28,其公告日为1993.6.28,那么在1993.1.28~1993.4.12期间办理登记手续时按1993.6.28 缴纳专利登记费及当年年费(即第一年年费),而预缴第二年度年费的期限为1993.6.6-1993.7.3。
  由于预缴第二年度年费的期限为1993.6.6-1993.7.3,公告日在1993.6.28,在预缴第二年度年费的期限当中。这样,在缴纳过第一次年费以后,在公告后甚至在公告前,就应当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所以常常使一部分专利权人忽略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人应当注意及时预缴下一年度年费,避免造成专利权的丧失。
  缴纳年费可以由专利权人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任何第三者办理。但是在我国境内没有长期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机构,应当通过专利局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我国台湾、港、澳的企业、机构也应通过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我国台湾、港、澳同胞个人可以通过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由于不同年度的年费数额不一样,缴纳年费时,除写明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外,还应当写明缴纳哪一年度的年费。缴纳哪一年度的年费可以按照下式推算:
  缴纳年费的年度=当前日期的年-申请日所在的年+1
  如果当前日期的月、日小于申请日的月、日则不用缴纳滞纳金,否则应当缴纳滞纳金。
按照规定,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请求减缓授权当年的年费以及以后两个年度的年费。
  3.滞纳期和滞纳金
  专利权人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忙于开发新的发明创造,忙于推动专利实施,或者专注于其它事务,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缴纳年费的义务的,除第一次年费以外,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人进行补缴,补缴年费的期限为自应当预缴年费的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之内。这6个月的时间称为年费滞纳期。
  由于未按时缴纳年费是专利权人的一种过失,所以在滞纳期内补缴年费的,应当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规定不能减缓,年费滞纳期也不允许延长。在滞纳期内专利权处于不稳定状态。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发明专利年费计算表
  人民币单位: 元
  费用标准 滞纳金5% 滞纳金10% 滞纳金15% 滞纳金20% 滞纳金25%
        时间 项 目 (过期一日至一 (过期一个月 (过期二个月 (过期三个月 (过期四个月 (过期五个月)月内不缴滞纳金 至二个月内 至三个月内 至四个月内 至五个月内 至六个月内
   第1年至第3年 年费滞纳金 0 45 90 135 180 225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900 945 990 1035 1080 1125
   年费减缓85%+年费滞纳金 135 180 225 270 315 360
   年费减缓70%+年费滞纳金 270 315 360 405 450 495
   第4年至第6年 年费滞纳金 0 60 120 180 240 300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1200 1260 1320 1380 1440 1500
   年费减缓85%+年费滞纳金 180 240 300 360 420 480
   年费减缓70%+年费滞纳金 360 420 480 540 6000 660
   第7年至第9年 年费滞纳金 0 100 200 300 400 500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2500
   年费减缓85%+年费滞纳金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年费减缓70%+年费滞纳金 600 700 800 900 1000 1100
   第10至12年 年费滞纳金 0 200 400 600 800 1000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4000 4200 4400 4600 4800 5000
   第13至15年 年费滞纳金 0 300 600 900 1200 1500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6000 6300 6600 6900 7200 7500
   第16至20年 年费滞纳金 0 400 800 1200 1600 2000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8000 8400 8800 9200 9600 10000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年费计算表
 人民币单位: 元
 费用标准 滞纳金5% 滞纳金10% 滞纳金15% 滞纳金20% 滞纳金25%
时 间 项 目 (过期一日至一 (过期一个月 (过期二个月 (过期三个月 (过期四个月 (过期五个月    月内不缴滞纳金 至二个月内 至三个月内 至四个月内 至五个月内 至六个月内
     第1年至第3年 年费滞纳金 0 30 60 90 120 150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600 630 660 690 720 750
    年费减缓85%+年费滞纳金 90 120 150 180 210 240
    年费减缓70%+年费滞纳金 180 210 240 270 300 330
    第4年至第5年 年费滞纳金 0 45 90 135 180 225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900 945 990 1035 1080 1125
    年费减缓85%+年费滞纳金 135 180 225 270 315 360
    年费减缓70%+年费滞纳金 270 315 360 405 450 495
    第6至8年 年费滞纳金 0 60 120 180 240 300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1200 1260 1320 1380 1440 1500
    第9至10年 年费滞纳金 0 100 200 300 400 500
    年费标准值+年费滞纳金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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