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1、生源审核(每年底学校统计上报下一年度毕业生生源,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毕业生派遣资格) 2、收集信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学校统计、收集需求毕业生信息,并对外发布) 3、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每年1-4月份各地、各学校举办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大会。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双选”会达成就业意向,落实就业单位) 4、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选成功后即可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办理协议书签证。此项工作,一般在5月底前结束) 5、编制就业方案(各学校在6月份凭毕业生所签“就业协议”,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未落实单位的,就业方案中将其列到来源市地或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6、派遣毕业生(一般每年从7月1日到8月中旬为派遣毕业生时间。毕业生接到派遣报到证即可离校) 7、调整改派(每年从8月15日后,为毕业生调整改派的时间) 二、申报材料 1、协议书签订:经学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协议书 2、报到:《报到证》、《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未落实单位的,持《报到证》到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 3、改派:退函、接收函、本人申请调整改派的书面材料、学校意见和原《报到证》 4、第二次派遣:接收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函或《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 三、承诺时限 当场受理咨询 四、收费项目 不收费 五、办理机构: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电话0546-8089988 东营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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