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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8-5-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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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日起东营市缴费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养老、生育保险最高按5715元/月,最低按1143元/月的标准确定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社会劳动保障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调整确定。
    职工本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根据省统计局2007年度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省2007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2844元。2008年4月1日起东营市缴费单位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企业养老、生育保险最高按5715元/月,最低按1143元/月的标准确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1905元/月。
    2008年1月1日起城镇各类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按28%的比例执行。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缴费比例仍执行20%。 (记者 李玲 通讯员 刘崇民)

 

信息来源:东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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