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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便民措施全市公安机关19条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8-1-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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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公安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到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上来,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19条便民利民服务新措施。
    一、交通管理工作
    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山东省公安交警部门服务群众二十项措施》的基础上,新增以下七项服务措施:
    1、实行交通事故分类处理,对中心城区内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因果关系明确、各方无异议的由110巡逻民警或交警中队进行处置;对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一般以下(含一般)的交通事故,因果关系明确、各方无异议的,处理权下放交警中队。
    2、在中心城区、广饶县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建立交通事故处理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行使诉讼权。
    3、拓宽告知渠道,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组建“公安交通管理业务信息发布平台”,对车辆及驾驶人违法信息、违法记分临界12分、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交纳身体条件证明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及时向社会公告,提供查询,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4、实施权限下放,将摩托车、三轮汽车的办理牌证业务和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下放到具备规定条件的交警中队,方便群众办理摩托车和三轮汽车牌证等业务。对于在岗位、人员、设备、场所等条件符合要求并经审核授权的县级车管所,下放小型汽车牌证业务权限。
    5、实行上门服务,对于大的有车单位一次性购车5台以上的,或一次性办理5台以上旧车业务的,上门查验车辆、集中受理业务;对桩考设备和场地项目具备考试条件的,上门安排考试;根据油田及大的有车单位车辆运营和生产需要,实行预约集中检审,方便有车单位。
    6、允许具备规定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进行数据预录入,初步审查群众提交的证明、凭证,整理档案资料;逐步实现在汽车销售4S店预选号牌。
    7、简化业务程序,办理本市内车辆转移登记业务,不需拓印车架号码。
    二、治安管理工作
    8、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涉及治安管理的行政许可,符合规定条件、提供证明材料齐全的,及时办理;需要现场检查或勘查的,经检查或勘查证明符合有关规定后,及时办理;须报省公安厅复审的,及时上报。因当事人提供材料不全无法即时办理的,书面载明需要补充事项交申请人,指导其完备材料,预约下次办理时间,不让办事群众跑第三趟。属特殊紧急情况的,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快办理;对于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办理、跟踪服务。
    9、放宽单位集体户职工的“三投靠”(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条件,只要本单位同意接收,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办理家庭户口簿的,及时予以办理。
   10、全面实行市内户口网上迁移,市内停止使用《户口迁移证》。市内城乡居民办理各类户口迁移可由迁(移)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办理,不再使用《户口迁移证》。
   11、开展居民身份证登门受理业务。对老弱病残人员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登门受理并送证上门;对户口在本市的驻外单位人员,申请集中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派人上门集中受理。
   12、简化办理收养登记户口手续。公民只需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及收养人的合法有效证件和书面申请,即可申请办理。
   13、办理新生儿重名情况的查询服务。公民在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时,派出所可提供全市范围内重名情况查询。
   14、实行刑事犯罪动态预警发布。根据治安形势,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犯罪案件,建立犯罪动态预警发布制度,通过召开预警发布会,及时提醒广大市民加强防范,避免遭受不法侵害,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实行刑事犯罪有奖举报。市局向全社会公开刑事犯罪有奖举报中心电话(8056110),各分县局建立相应的举报查证工作机构。对于人民群众拨打有奖举报中心电话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进行查证,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兑付奖金。
   16、改进盗抢车辆有关证明手续的办理程序。在为群众办理被盗、抢机动车有关手续时,改变以往由群众个人持材料、手续到市局进行办理的做法,由各分县局负责集中办理,一个月办理一次。如群众遇有紧急情况,也可由个人持手续直接到市局刑侦支队办理。
   三、出入境管理工作
   17、简化台湾居民办理大陆居留手续。在大陆投资、就业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签发1年以上、5年以下的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居留签注有效期内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签注。
   18、对在我市就业、任职的外籍人员实行签证到期提醒制度和必要的上门服务。
   四、实行网上咨询、投诉受理
   19、依托“中国·东营” 门户网站,开通“公安在线”专栏,对涉及公安业务的有关咨询,可将有关内容发送各专业信箱,由各业务警种分类受理;对公安工作和队伍的投诉,可将有关内容发送“公安局长信箱”,由局长审阅,责成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答复。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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